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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cci產(chǎn)品設(shè)計(上)與Forever21產(chǎn)品設(shè)計中條紋運用
近日,Gucci在美國正式對Forever 21提起訴訟,控告Forever 21侵權(quán)其注冊的專利商標——“藍-紅-藍”和“綠-紅-綠”條紋圖案。Gucci訴訟的提出也推動了它與Forever 21之間的爭端升級。
Gucci與Forever 21之間的爭端起源于去年10月份,當時Gucci向Forever 21發(fā)出了一份要求停售指定款式商品的(侵權(quán))終止函,包括一款外套、一款毛衣和一款配飾。在信中,Gucci要求Forever 21停止銷售某些指定的服裝,特別是具有藍-紅-藍條紋或綠-紅-綠顏色條紋款式的服裝。Gucci在這些服裝的條紋(顏色)組合上擁有多個商標保護。在今年的1月份和2月份,Gucci還發(fā)送了兩封終止信函。
而作為對Gucci終止信函的回應,今年6月份時Forever 21先發(fā)制人,向加利福尼亞州中部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了對Gucci的訴訟。Forever 21稱,條紋在設(shè)計中將會被廣泛用到,條紋和特定的顏色圖案也并不能說明商品的來源,不應被Gucci獨占而獲取壟斷權(quán)益,甚至指出應取消對Gucci的專利保護。而Gucci則認為:“Forever 21的法律攻擊,就像它的商業(yè)模式一樣,是建立在破壞商標保護理念的基礎(chǔ)上的。而專利商標對Gucci在美國的品牌至關(guān)重要!碑吘谷绻徽`認為是與低質(zhì)量產(chǎn)品的聯(lián)名則會稀釋自身的品牌價值,而這也是讓Gucci提起訴訟的最主要原因。
Gucci對Forever 21的訴訟也不是先例,F(xiàn)orever 21一直身陷抄襲丑聞中。今年,Gucci母公司Kering旗下的Puma提起訴訟,稱該零售商抄襲了與Rihanna聯(lián)名系列的三款鞋款。同樣在今年,泳衣品牌Mara Hoffman也對Forever 21提起了訴訟,指控泳衣設(shè)計侵犯了其“葉子”的版權(quán)。而Adidas指控Forever 21在鞋類和服裝上使用了“三條杠商標”的訴訟目前正在法庭上進行審理。在過去,Anthropologie、Anna Sui和Diane Von Furstenberg都曾因商標和版權(quán)侵權(quán)向Forever 21提起訴訟。
不過Gucci要想贏得這次爭端也沒那么簡單,雖然對條紋圖案申請了專利保護,但如何證明消費者在看到Forever 21的設(shè)計時會錯誤地認為這是Gucci與Forever 21的合作款,也是Gucci想要贏得這場訴訟必須拿出的證據(jù)。但這至少表明了以Gucci為代表的大牌嚴肅打擊抄襲侵權(quán)的態(tài)度。
近年來,奢侈品大牌也陸續(xù)開始嚴肅打擊企圖通過抄襲大牌獲利的這一行為,例如Chanel在今年7月份就曾指控亞馬遜商家大肆銷售Chanel仿冒商品,最終勝訴。還有之前Louis Vuitton也成功贏得了與亞馬遜上近30家商戶的打假官司。總之,抄襲大牌并不是長久之策,這些快時尚品牌們也的確應該想想,如何才能從抄襲的旋渦中實現(xiàn)自救,這才是發(fā)展的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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